无良商贩用死猪炼油 3年卖出6万公斤

无良商贩用死猪炼油 3年卖出6万公斤

广东省梅州市兴宁警方通报,近日成功捣毁一个位于兴宁市新圩镇新北村大面岭的非法加工、炼制猪油作坊,现场查获腐烂变质的猪肉300多公斤,已提炼好的地下油脂700多公斤。
之后,警方又循线出击,在兴宁市城区兴佛路二横街5号区10栋一仓库内当场查获变质猪肉600公斤、半成品油40.5公斤。令人发指的是,这个用变质腐烂死猪炼油的黑作坊,在3年不到的时间里,竟卖出6万多公斤,全部销往珠三角。
据了解,专案组通过对油脂的去向深入侦查,查明彭某良从2009年7月下旬开始,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,专门收集变质腐烂的死猪和肉摊丢弃的动物下脚料、内脏等,用油锅熬制油脂,然后销往珠三角。至黑作坊被捣毁时止,共加工炼制油脂6万多公斤,得销货款40多万元,从中获利4万多元。
目前,作坊老板彭某良已被兴宁警方刑事拘留。

无良商贩用死猪炼油 3年卖出6万公斤

广东省梅州市兴宁警方通报,近日成功捣毁一个位于兴宁市新圩镇新北村大面岭的非法加工、炼制猪油作坊,现场查获腐烂变质的猪肉300多公斤,已提炼好的地下油脂700多公斤。
之后,警方又循线出击,在兴宁市城区兴佛路二横街5号区10栋一仓库内当场查获变质猪肉600公斤、半成品油40.5公斤。令人发指的是,这个用变质腐烂死猪炼油的黑作坊,在3年不到的时间里,竟卖出6万多公斤,全部销往珠三角。
据了解,专案组通过对油脂的去向深入侦查,查明彭某良从2009年7月下旬开始,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,专门收集变质腐烂的死猪和肉摊丢弃的动物下脚料、内脏等,用油锅熬制油脂,然后销往珠三角。至黑作坊被捣毁时止,共加工炼制油脂6万多公斤,得销货款40多万元,从中获利4万多元。
目前,作坊老板彭某良已被兴宁警方刑事拘留。

传商贩用洗洁精泡出红桃子 回应称只是为了褪毛

水中加入洗洁精桃子不久就变红
前晚,一实名认证为“成都华阳明川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”的微博用户称,21日当天,在华阳的一个库房,看到一名商贩将青桃子泡在加有洗洁精和不明粉末状的水中,不久后桃子变得又红又水灵。
该微博被众多网友转发,纷纷质疑商贩这种行为。昨日上午,记者联系上该网友,她说,当天,自己和老公是到华阳寻租库房,偶然看到商贩浸泡桃子的一幕。
“由于时间仓促,当时没拍照。”该网友自称不愿惹麻烦,拒绝透露姓名,但她多次强调,绝没造谣。随后,该网友告知记者她看到的事发准确地址。
加洗洁精洗桃子只为褪毛和亮色
昨日下午3点过,记者在华阳老电影院附近找到了网友所说的浸泡桃子的库房,此时卷帘门紧闭。邻近的居民张女士说,商贩可能还在睡午觉,平时差不多就是三四点开始清洗桃子。张女士证实,有几次的确看到水中有泡沫出现,但不知道具体加了什么物质。
下午4点过,从库房中骑车出来的女商贩自称姓李,夫妻二人每天开车到龙泉去买桃子。对于青桃经浸泡可变红的说法,李女士表示,“现在桃子都快过季了,熟的都没多少了,青的更不必说了。”李女士说,其实也不是什么浸泡,只是用水褪毛,考虑到顾客喜好,他们经常把桃子洗一部分,留一部分,放在车上分开售卖,“遇到天热,茸毛不易清洗时,才会用洗洁精。”
随后,记者在几家卖桃子的商贩处了解到,对于零售商来说,用洗洁精洗桃子比较普遍,目的主要是为了褪毛、亮色。
昨晚7点过,一名商贩在成都华兴正街卖桃子,其间,他用一条湿毛巾为桃子褪毛。他说,湿毛巾沾过泡了洗洁精的水,这样桃子清洗更干净,“很多人还直接用洗衣粉洗。”
长期食用残留物可致肝脏功能损伤
针对商贩用洗洁精和洗衣粉清洗桃子的做法,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授李云表示,洗衣粉是由人工合成的洗涤剂,不能用来清洗餐具以及蔬菜和水果。如果桃上的洗衣粉和洗洁精残留物没清洗干净,而又被市民长期食用,很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,严重者甚至可能损伤肝脏功能。
为您支招如何辨别“洗衣粉桃子”
一般没有洗过的桃子表面会有一层茸毛;而被洗衣粉洗过的桃子,表面茸毛很少,摸起来很光滑,闻上去没有桃味,而是一种洗衣粉残留的气味。因此,选购时,最好购买表面有茸毛、颜色不太鲜亮的桃子。
(责任编辑:徐晓宇)

辽宁一商贩所售熟食添加亚硝酸盐致人死亡被判无期

新华网沈阳6月11日电 (记者 范春生) 价值5元钱的猪小肠,导致一人死亡一人中毒,原来是商贩为了使加工出来的熟食色泽鲜艳、不掉秤,往熟食中加入非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所致。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辽宁首例亚硝酸盐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,4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重刑,其中一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此案的被告人高艳军与前夫王平利从2005年起,在位于锦州市古塔区惠安里的家中加工生猪小肠等猪下水。为使所加工的熟食颜色好看、便于销售,多次在加工过程中加入非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,然后利用流动摊位,每天早晨在古塔区西安街批发市场大棚北门口处进行销售。
另外两名被告人杨铁刚和妻子毕凤英用相同的方法与手段,在位于锦州市太和区刘家窝铺村的家中对生猪下水进行加工后,在距离高艳军、王平利的摊位不远处批发、零售相同的熟食制品,有时在古塔区南街早市进行销售。高艳军、王平利加工所用的亚硝酸盐是从杨铁刚处购得,而且还经常从杨铁刚、毕凤英那里购进熟食后再零售。
2010年4月5日8时许,被害人孙某、吴某来到王平利家的摊位前买了5元钱的猪小肠,并到附近的“平价小炒”将其加工食用。8时40分许,孙某和吴某先后出现中毒症状,分别被送到医院抢救,经确诊,二人均为食物中毒。13时30分,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,吴某经抢救脱离了危险。经检验,孙某系因亚硝酸盐中毒引起死亡。案发后,高艳军、王平利、杨铁刚和毕凤英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法院认为,高艳军、杨铁刚、王平利、毕凤英在生产的食品中加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并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品,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其中高艳军、杨铁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王平利、毕凤英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另外,王平利有犯罪前科,应酌情从重处罚。
法院判处高艳军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10万元;判处杨铁刚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8万元;判处王平利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5万元;判处毕凤英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3万元;4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的亲属经济损失22万余元;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经济损失2.5万余元。4被告人对上述赔偿款互负连带给付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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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 无良商贩用死猪炼油 3年卖出6万公斤 发布于2024-04-25 10:32:50